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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医保局发布春节提醒 外地急诊费用可回苏报销
2023-01-12 16:42:37   来源:姑苏晚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 周函 通讯员 唐玲)春节将至,返乡走亲访友、外出旅行的市民增多,市医疗保障局提醒,春节出行期间,参保人员及返乡学生在外地如发生医疗费用,可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回苏后凭相关材料等,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且不降低报销比例。

据介绍,参保人员返乡或出游期间因突发急、危、重病,就近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和急救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回苏后可携带本人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和医院收费票据等材料到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且不降低报销比例。

返乡学生在学籍地户籍地发生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直接划卡结算。未办理异地备案的,也可由个人先行垫付,回苏后可携带本人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和医院收费票据等材料到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且不降低报销比例。

据悉,职工医保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将影响正常医保待遇享受。市医保局特别提醒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人员,应及时关注本人的参保缴费情况,确保1月26日前保费足额存入指定银行缴费卡内,以免出现忘缴、漏缴等情况。

在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方面,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返乡人员、没有在学校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回苏学生,以及苏州籍尚未参加国内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留学生,因故错过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且上一医保年度正常缴费的,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补办缴费手续。在补缴全年个人缴费部分后,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追溯;参加了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返苏人员和苏州籍留学生,可持本人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全市医保定点机构扫码刷卡,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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