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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讯:2023年度居民医保启动申报 参保人员可足不出户线上缴费
2022-10-22 16:55:44   来源:苏州日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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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医保局发布消息,苏州市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期为今年10月至12月,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代办单位或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缴费。

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具体包括:一是本市市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儿童。二是在本市市区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三是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本市户籍,在苏州市以外学校读书且未在学籍地参保的学生、大学生;取得积分入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未入学的0至7周岁的流动人口子女。四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简称老年居民);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成年居民(简称其他居民)。五是在我市居住且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2023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金额有所调整,其中,老年居民个人缴费490元,财政补助1500元;其他居民个人缴费510元,财政补助110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300元,大学生个人缴费190元,财政补助700元。此外,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救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参核退役人员、建档立卡人员、特困职工、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享受保费补助,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参保登记地点方面,本市市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儿童,在本市市区各类高等院校中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为学籍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取得积分入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未入学的0至7周岁的流动人口子女,由父母携带居住证、积分入医准入卡、子女有效身份证件至居住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社区居民,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至所在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其中,父母为本市户籍,在苏州市以外学校读书且未在学籍地参保的学生、大学生,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额外提供入学(就读)相关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参保人员除了至经办银行柜面缴费,还可通过“江苏税务”App的“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苏周到”App的“社保费缴纳”,足不出户完成线上缴费。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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