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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点评!码上议事厅 | “垃分”这盘棋 需要本手更需妙手
2022-07-05 05:46:14   来源:姑苏晚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垃圾混投从而导致清运环节存在混运现象。受访人供图


(资料图)

非投放时段开门,被视为一种妥协和让步。记者 叶永春摄

橘郡花园实施垃圾分类以来,已连续5次荣登“红榜”及“特别红榜”。记者 叶永春摄

当很多人习惯了垃圾分类,一部分人却还做不到——

“垃分”这盘棋 需要本手更需妙手

第43期码上议事厅主持人叶永春实习生许云舒

小区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其实并不十分复杂,自从两年前垃圾分类在我市正式推行以来,越来越多的小区居民养成了做好垃圾分类的习惯。

然而在一些小区,“违和”现象依然能够看到。比如垃圾不分类,还偷偷扔在楼道、绿化带、停车位,甚至是小区外面的马路上,随着气温升高,对环境的影响可想而知。于是,有的小区居民开始呼吁,而几番呼吁不见明显效果,不免感叹:按照要求倒个垃圾有这么难吗?

本期“码上议事厅”栏目,我们就聚焦垃圾分类中那些不应该还是问题的问题。 

总有邻居不肯好好扔垃圾,真让人纠结

连日来,给本栏目微信互动平台、苏州“12345”便民热线以及“寒山闻钟”论坛关于垃圾分类的反映画一幅群像,大致是这样的:上午,相城区玉成家园里的清洁屋集中投放刚结束没多久,“请勿乱扔垃圾”的提示牌下又堆满了垃圾;姑苏区新沧花园的绿化带中,突然多出了几袋垃圾;吴中区龙西新村缥缈苑,本已关闭的清洁屋又被打开了,不时有居民过来丢垃圾;姑苏区万达广场旁的马路上,因总有人往小区外马路边的垃圾桶里扔垃圾,综合执法人员不得不到垃圾桶边蹲点执法……

群像中的问题,都是老问题,却让已然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的居民很是纠结。“小区里大部分人是按照要求分的,可总有人会往停车位上扔一袋垃圾,然后就有人跟风,垃圾一袋一袋堆起来了,连车都不能正常开出来了。”姑苏区东环五六村的邢女士,就常在开车上班前,要先挪走停车位上的垃圾。“垃圾分类这么长时间了,都清楚清洁屋在哪里,什么时候投,可还是有人改不掉老习惯,将垃圾直接扔到以前放垃圾桶的地方。”在姑苏区里河新村,由于“老地方”的垃圾桶早已撤走,堆在地上的垃圾导致地面污秽,发出恶臭,居民张先生对此很有意见。

在吴中区龙西新村缥缈苑,居民“Sherwin”对小区垃圾分类中存在的老问题,作了长期观察,小区垃圾分类不规范的“破窗效应”在放大。“差不多从3月开始,督导垃圾分类的大爷大妈都不做了,清洁屋变得无人监管,垃圾也很少分类了,居民们见没人管,随便扔的越来越多。”近阶段“Sherwin”还注意到,清洁屋在非开放时间也开着门,居民随时都能扔垃圾,且混投的较多,“晚上投放时间我去丢垃圾,发现原本投厨余垃圾的黑色垃圾桶被放在最里面,还关着,就算想分类投放,也投不了。”由于小区混投多,垃圾分类不理想,“Sherwin”很少看到专门清运厨余垃圾的车辆进小区,好几次进小区清运垃圾的,是负责清运其他垃圾的车辆。这让“Sherwin”很纠结,他想做好垃圾分类,却反而没以前那么容易了。

同做一件事,有人说难,有人努力找门道

正因纠结,所以急着寻求解决之道,而承载众多居民寄托的物业,大多表示“头疼”。“缺人手”和“管不动”是不少物业给出的两大理由,从而陷于“前脚乱扔后脚清理,清理后又有乱扔”的被动局面。以龙西新村缥缈苑为例,今年3月前后撤走垃圾分类督导员,便是一道分水岭。有督导员时,小区里的垃圾分类工作还算规范,没督导员后,出现了“Sherwin”所说的“破窗效应”。提及此事,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李先生先算了一笔经济账。“起初垃圾分类有督导员,是专门有经费的,物业只是代招人员,一个人一个月1800元,到去年年底,这笔经费没有了,物业垫付到今年3月,实在是支撑不下去,只能辞退督导员,改为请保安兼职看一看。如果继续请督导员,公司一年的支出要70万元。”在李先生看来,小区物业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首先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

其次,李先生认为垃圾分类是难还是易,要看居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就算保安在看着,有人骑着电动车过来,扔完就走,也找不到人了,保安不如替他分了,垃圾分类督导员也就成了垃圾分类员。”没有执法权限,又碍于情面,物业难以同居民“来硬的”,这是李先生分析的另一个原因。由此,为避免部分居民乱扔垃圾,龙西新村缥缈苑的清洁屋在非投放时间也敞开门,可以认为是对“难”的一种让步和妥协。

“难”字当头,更需迎难而上。“不配合垃圾分类的居民,每个小区或多或少有一些,这时候对物业管家来说,拼的是耐力和脑力,比如有业主将垃圾扔楼道口,又不承认,管家只能翻垃圾袋,若是找到快递单,就按照快递单上的信息上门劝导。还有监控拍到乱扔垃圾的,有广大居民支持做后盾,可以尝试曝光,防止乱扔成风。还有小区对居民采取了按户‘考核’的办法,并将信息上墙公示,提高居民的意识和积极性。”身为物业公司的宣传员,于女士将各小区管家们的做法作了梳理和总结。

多项选择题,总能找到正确答案

无论如何,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则是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责任人,这是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所明确规定的。

因而“一家人”切莫说“两家话”,因地制宜设法将垃圾分类这件事办好,才是“双赢”之道。

针对小区垃圾分类中还存在的问题,苏州市政协委员叶志坚做过一番观察,大致归纳了几方面原因:因“邻避效应”,清洁屋的选址相对较偏,有些不在出行的路线上,特别是对腿脚不便的老年人而言,有所不便;投放时间一般在早晨和晚上,对部分需在特定时段上班的上班族来说,时间未必能凑得上。

“因此应该客观看待问题,不能简单地指责哪一方,而要考虑哪里存在问题,有没有可以改进的地方?”结合在国内外其他地方看到的一些做法,叶志坚提了几点建议,比如是否可以考虑使用便于识别的专用垃圾袋;比如各小区根据居民的建议,对清洁屋地点及开放时间作灵活调整;比如借助小区监控设施,规范居民垃圾分类行为;比如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奖惩机制等。

垃圾分类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来之不易的成果需要巩固,新出现的问题需要攻破,这恰如下围棋,需要“本手”,更需“妙手”,方能下好垃圾分类这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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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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