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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以案说法 带你了解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危害与防范|当前关注
2023-12-28 14:01:38   来源:中华网河南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你了解什么是虚开增值税发票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虚开增值税发票: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发票的主要表现和特点有哪些?

主要表现有:

一、“空壳企业”成为虚开发票主要载体;

二、虚开企业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进行申报简单粗暴地对外虚开成为虚开主要方式;

三、“走逃失联”成为逃避打击主要方法;

四、“配单配票”成为骗取出口退税主要手段。

主要特点:

一、重大案件规模惊人、涉税金额巨大;

二、职业犯罪团伙流窜作案;

三、发案区域领域变化;

四、与多种经济犯罪复合。

典型案例:

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王某在实际经营某有限公司期间,违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税收监管秩序,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给广州、驻马店市等十余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0余份,金额八百万余元,税额140万余元,价税合计804万余元。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150万余元。

如何防范虚开发票事件的发生?

一、事前防范

企业在货物采购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采购人员一定要经过系统的培训和日常的信息更新学,从思想上重视虚开发票问题,有意识地规避取得虚开发票的风险,建议企业在交易前对供应商做必要的了解,通过对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经营门面、仓储管理、供货流程等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和分析,评估相应的风险。

具体方式表现为:企业采购部门可建立诚信供应商库,尽量与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合作;要求第一次合作或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实地经营场地照片、货物仓储照片、上年度完税证明、上年度纳税评级等资料进行内部评估和选定。

二、事中预防

(一)合同签订规范及现金流的把控,合同制约供应商提供虚开发票的惩处和责任,要求支付到供应商的对公账户,并注明用途;

(二)发票联的信息核对,核对供应商的地址及电话是否一致,可采用致电模式核实是否有人接听,防止空号;

(三)收货过程,核对供应商送货单、运输单等资料完整及签名确认,避免采用“张冠李戴”模式上当受骗。

三、事后复查

(一)项目采购留存交易往来谈判的其他信息资料,财务付款后发票、合同及其他收货单资料齐全,避免损失;

(二)企业在购进货物时要重视取得和保存有关的证据,一旦对方故意隐瞒有关销售和开票的真实情况,恶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由于提供虚开发票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法律延伸: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虚开定性偷税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罪量刑标准。

通知第二条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颁行前,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规定了企业取得虚开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或者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可以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提醒注意的是,在处理取得虚开发票案件时,即使是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也需要在规定的期限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或者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否则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张腾)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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