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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可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退回报名费用
2022-08-17 10:04:21   来源:大洋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16日发布通告表示,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已于8月14日举行。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由省教育考试院报请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退回报名费用,最终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审批结果为准。

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包括:

(一)考试期间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请电话联系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62833628),确认本人是否在考前红黄码名单内。名单内考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名单外考生须提供考试期间的非绿健康码彩色截图。

(二)因疫情原因被隔离,无法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交防疫部门或街道(居委)出具的隔离证明。

(三)近期注射新冠疫苗,因相隔时间未到48小时而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考生,提交考生注射新冠疫苗证明。

(四)考试前已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考生,提交确诊证明。

除上述4种情形外,其余考生不可进行申报。

8月20日18:00前,考生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因疫情影响不能参加考试考生登记平台”请考生严格按照平台指引上传材料,以免影响处理结果。

本次申报考生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初审通过后,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最终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审批结果为准,请考生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官微的后续相关通告。

经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并最终核准退费的考生,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记者曾俊 通讯员粤考宣)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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