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教育 >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2021-06-01 14:23:12   来源:宁波晚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给孩子们一个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定于今天——“六一”儿童节起施行,是送给全体未成年人的一份重要节日礼物。记者就其中的一些规定,进行了采访。

关键词:校外培训

法律条文: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零基础的孩子,跟得上教学进度

5月30日,记者在鄞州区嵩江中路附近走访了4家培训机构。

在一家培训机构,记者以家长名义咨询时,店员说:“课标拼音、识字及速算课程,这些我们都有,有单独报的,也有放在暑假幼小衔接班里的。暑假幼小衔班今年1月就开始招生了,2月份就报满啦。现在没名额了。”

当记者提到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店员表示不知情:“这个不知道啊,我们还没接到通知,没有说起过。”

一位多年从事培训教育行业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新规刚出来,不太可能这么快就调整课程。据我了解,目前还没有机构开始实行。不过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也学习了下,估计后续会有相关针对性的细则,到时可能就要严格整治了。”

鄞州区江东实验小学语文教研组长张雪琴表示:“一年级教材的学习标准从没有要求学生需要具备多少的识字量,会多少算术。我们是按大纲正常教学,对零基础的孩子来说是跟得上的。我们不倡导学龄儿童在外面上培训机构。。”

李惠利小学办公室主任王碧波也表示,零基础孩子跟得上学校的教学进程。在李惠利小学,一年级语文老师会安排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进行拼音教学,并且在识字教学中不断地复习巩固。

鄞州区江东实验小学一年级班主任赖紫竹强调:“上了小学跟不上进度的孩子,主要问题是家长在幼儿期间不注重孩子习惯的培养。这些孩子不是因为课本知识零基础,而是因为行为习惯、生活习惯、学习习惯零基础。要让孩子能很快适应小学生活,重中之重是培养习惯。”

关键词:学生欺凌

法律条文: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告诉孩子“不要惹事,也不要怕事”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马立军说,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学校要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压实领导责任,细化岗位责任,配强安保力量,实现校园安全实时、全景监控和一键报警,建立校园欺凌预防、发现和干预机制,重点关注有心理偏差和行为异常的学生,尽早发现欺凌事件或苗头性倾向,视情采取批评教育等措施。学校也要把预防校园欺凌的内容纳入课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

“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家长要经常与孩子保持沟通,留意孩子的行为表现,及时掌握孩子可能受到欺凌的危险信号,对欺凌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如果孩子被欺凌,家长要向孩子问清楚具体情况,马上向学校报告。要教育孩子,不要惹事,也不要怕事。”马立军说。

“学校不仅要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更要对已经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依法进行处置,这是法律的明确要求。”马立军说。

关键词:性侵预防

法律条文: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树立“身体神圣不可侵犯”保护意识

“新法创设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马立军解读说,所谓“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包括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安置、救助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等。

“这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马立军说,国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马立军表示,家长和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和监护,不要刻意避谈,让孩子们从小了解一些生理知识和性知识,要树立“身体神圣不可侵犯”的保护意识,同时了解一些自我防范的常识,如不要单独与异性近距离接触等。同时要告知孩子,一旦遇到侵害,要及时报告老师、家长或向公安机关告发,以利于案件及时侦破。

“新法还在社会保护方面,强化了住宿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和责任,这对预防未成年人在旅馆、宾馆、酒店等地遭遇性侵有着较大的作用。”(记者 钟婷婷 俞素梅)

 



[责任编辑:ruirui]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联系QQ(992 5835),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联系邮箱: 5855973@qq.com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