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教育 >
官方明确: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
2021-03-18 09:33:39   来源:快科技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对于之前频频出现的校园贷情况,现在官方给出了统一回应,即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引诱过度超前消费。

《通知》指出,近期,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进行诱导性营销,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侵犯其合法权益,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

具体来说,要求中着重提出了四个方面:

1、是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2、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

3、指导各地做好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政策网上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对于利用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的行为,主动发声、澄清真相,共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4、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

小贷公司禁止向大学生放贷的规定,有专家表示,这项规定对一些全国性的互联网小贷公司冲击非常大,有部分小贷公司的大学生贷款占比超过6成。

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通知》规定,一是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

虽然《通知》没有明确禁止消费金融公司对大学生发放贷款,不过不少从业界人士直言,多数消金公司此前就停止了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业务,但也有部分消金公司有开展针对高校学子的助学贷款业务。



[责任编辑:ruirui]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联系QQ(992 5835),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联系邮箱: 5855973@qq.com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