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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对煤电供热企业四季度应纳税款全部办理缓税
2021-10-22 12:22:59   来源:新京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记者10月2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对煤电和供热企业今年四季度应缴纳税款全部办理缓税。

税务总局已经成立电力保供专项工作协调小组,除对煤电和供热企业今年四季度应缴纳税款全部办理缓税外,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进度,加大相关行业性、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并在各级税务机关逐级建立内部工作推进机制和跨部门协同机制,确保各项减税、退税、缓税措施落地。

各地税务部门将逐户摸排煤电和供热企业经营及税收情况,梳理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清单,上门开展“一对一”宣传辅导,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减、退、缓”税办理程序和资料报送,确保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应缓尽缓。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20日,全国税务系统共为纳入“电力保供”税收扶持的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75亿元,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赵琳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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