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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不满意提前解除合同又陷入退款纠纷 回应: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2022-03-02 08:35:49   来源:新安晚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近日,淮南的李先生遇到了一件让他颇为烦恼的事。2021年12月8日,他与合肥众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工期为2个月,可是一直到2022年1月4日才开始有工人进场施工,随后又对施工效果感到不满意,便与其协商提前解除合同。如今,他又花钱重新找了装修公司,可与合肥众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退款问题迟迟未解决,并称对方拉黑微信“玩起了失踪”。

3月1日,记者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在接到反映后,始终联系不上该公司负责人,且已经人去楼空。下一步考虑将其列为经营异常名录。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该公司负责人朱磊,他回应称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讲述:交完第一笔材料款后,开工却延期

2021年12月,李先生开始为自己的新房准备装修,便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合肥众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朱磊。“(2021年)12月8 日,我们就签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说好两个月的工期。”李先生介绍称,房子主要是简装工程,总费用在54000元,包括厨房、卫生间、大厅、房间卧室和阳台等区域。

签订合同当天,李先生交了第一笔16200元的材料款,剩下的费用将根据施工节点分三批交。按照合同规定,开工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即首期工程款到账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可是李先生发现,交完第一笔款项后的数日内,迟迟没有施工队伍进场装修,这让李先生很是着急。

“后来我就催了好几次,一直到(2022年)1月4日才来,本来两个月的工期,这一下就过去了近一个月的时间了。”李先生称,好不容易等到施工队开工,砸墙、水电等工作也开始进入施工轨道,朱磊便开始要第二笔款项。

纠纷:施工不满意提前解除合同, 又陷入退款纠纷

“按合同,第二笔款项应该是水电做好,验收合格后再给的,可是我当时发现水电做反了,需要砸了重做,在这种情况下,我就拒绝支付第二笔材料款。”李先生告诉记者,本来延期开工就很让他生气,距离装修竣工日期也仅剩不到一个月,现在施工效果不满意,他当时很担心接下来的交付标准很难达到自己的要求。

在这之后,李先生便决定找朱磊协商提前解除合同。“找了几次后,对方同意,不追究提前解约所需要支付的违约金,只需要把他们做过的项目进行费用结算就行了。”李先生称,1月28日,他们签订的《合同解除协议书》中写明:因甲、乙双方存在施工上的分歧,现甲、乙双方同意自愿解除合同,已完成的项目双方达成协议,由甲方(业主)承担全部费用,已完成的项目有水电、隔层、拆除、水泥黄沙、垃圾运费,总共17824.2元。

根据协议书,李先生还需要再支付约1000元的费用,便可以正式提前解决。然而,他们在这里又出现了分歧。“他们1月4日才来开工,总共前后干活就3天,而且效果还不好,出现了问题,现在却认为已完成的项目有17000多元。”李先生认为,朱磊所提供的已发报价清单并不准确,“我后来也找专业团队鉴定了,他们已完成的项目不到1万元,应该是他退我钱。”

双方就此产生分歧,李先生尝试多次电话协商未果,还称对方将其微信拉黑,不再与其联系。

回应: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那么,究竟是否如李先生所言呢?3月1日下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辗转联系上该公司负责人朱磊。他回应称,之所以开工延期,主要是签订合同后需要花时间找工人、找材料等,“所以才到(2022年)1月开工。”

记者问是否存在对方对施工不满意的情况时,他则表示他们的施工并无大问题,也是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后来他执意要提前解除合同,我们也就同意了,但要把我做完的项目费用要结算好。”朱磊表示,根据已发报价清单,他们已完成的项目确实花费了17000多元,还需要对方再支付1000元左右的费用。

朱磊告诉记者,目前其公司正在寻找新的办公地址。李先生之所以联系不上他,主要是因为不想与其做过多无效的解释。“他要是觉得我们做的不值这个钱,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到时候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做。”

记者也联系到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里墩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月7日,他们便接到了李先生的情况反映,也于当日前往该公司注册地址准备找负责人协商解决。“他公司注册地址在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78号松芝万象城那里,但我们去了后发现已经换了别的公司了。”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下一步他们考虑将其公司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并建议李先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记者 吕欢欢)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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