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观察 >
世界关注:债权人担保人如何区分?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吗?
2023-06-30 08:34:19   来源:法制法律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一、

担保人还不起担保债务会坐牢吗?

担保人还不起担保债务一般不需要坐牢,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令,或者起诉,还可以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除非确有能力归还而拒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的可能会坐牢。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

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三、

债权人担保人的区别

债权人担保人的区别如下:

1.权利优先性不同。根据民法典规定,物权优于债权。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其担保物权从而获得债务的清偿。比如有抵押物在手,物的所有人破产了,可以行使抵押权,变卖抵押物清偿债务,无需通过和解或者破产分配行使自己的债权;

2.实现权利的方式不同。担保物权是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找法网提醒您,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责任编辑:ruirui]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