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养的效力是指涉外收养有效成立后被收养人与送养人/收养人之间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及权利义务关系。
依据引述: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
第三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并应当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因收养人所在国法律的规定与中国法律的规定不一致而产生的问题,由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