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一审已判决,1月30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裁定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据案件卷宗显示,广州农商行提供的《差额补足协议》复印件上代表公司一方签署并盖印的为时任法定代表人王鑫文。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3月30日,公司就时任法定代表人王鑫文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
3月31日,公司收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局的回执,案件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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