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地方电网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地方电网仅保留现行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目录销售电价,并通过优先收购供区内并网直调水电予以保障。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
存量地方电网供区内参与市场直接交易电量、纳入四川电网代理购电范围的工商业电量,执行单一制网间输配电价,根据不同电压等级分别按1-10千伏0.1285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内0.0935元/千瓦时、110千伏 0.078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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