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一系列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新举措,着力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助力民营企业“强身健体”,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受到企业广泛好评。
该院建立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办理协作机制,在检务工作区设置“民营企业服务岗”,开通服务民营企业咨询电话96309和电子邮箱,对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线索实行专人集中管理,为涉民营企业案件开辟“快车道”。并通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重点行业企业走访调研等方式,精准对接凤台民营企业的发展状况和司法需求,收集问题线索20余条,为检察机关精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
为有效避免“办了一个案子,垮掉一家企业、下岗一批职工”情况出现,该院严格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经营类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该院办理的安徽某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孙某认罪悔罪、补缴全部税款,考虑到其公司的正常运行,该院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对侵犯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从严打击,在办理沈某某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时,发现一起侵害公司利益的犯罪行为,立即监督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此外,去年该院依法协调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允许社区矫正中的企业人员请假赴外地短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人次,促进市场各生产要素流动起来,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把实事好事办在企业“心坎”上。(通讯员 王来勇 尹星月 记者 何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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