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分为总则,船舶、水上浮动设施安全管理,通航安全保障,水上搜救,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四十七条。该规章的出台,将有效补足肇庆市水上交通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短板、健全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体系。
肇庆是全国28个内河主要港口城市之一,航运条件优越。近年来,辖区航行的运输船舶数量和船型呈现明显增多、增大的趋势,西江断面单日船舶流量达到900艘次。与此同时,市民群众使用排筏、电动艇、水上自行车等从事水上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活动也逐年增多,使得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因素呈现行业多、对象杂、范围广的特点。
为了更好应对水上交通安全领域的新挑战,推进当地水上交通安全法治建设,近年来,肇庆市政府积极推进《规定》立法工作。
据悉,《规定》主要有五大亮点,一是合理界定适用范围,安全管理覆盖面更加广泛;二是将本地民间相关特色民俗活动纳入规范管理;三是健全水上游乐活动安全管理机制;四是全面夯实渡运行业安全发展基础;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水上搜救体系。
“本次出台的《规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适度前瞻性,对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肇庆海事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记者于敢勇通讯员甘婉怡、林恒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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