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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明确延长生育假 提高群众生育积极性
2021-11-30 10:18:11   来源:银川新闻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据报道,11月25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与此同时,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再享受生育假,从原本三十天,增加到六十天。修改后的《条例》即日起实施。这为提高适婚适育年轻人生育意愿开了个好头,但怎么真正让适龄青年敢生、愿意生,在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于适育人群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对于婴儿长达一年左右的母乳哺育期而言,98天的产假并不算长。如果再不适当延长生育假,让处在哺乳期的母亲既要面对工作压力,又要面对育儿压力,肯定会让很多人放弃生育的念头。将延长生育假正式写进法律,这对所有育龄人群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喜讯。

当然,生育假延长,也带来一些社会问题。生育假的延长,直接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不仅需要照发人员工资,还要花钱找他人来顶岗。面对抬高的成本,势必有更多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时,对女性员工区别对待。因此无论是生育假的落实落地,还是保障女性的就业权利,相关职能部门,都需要通过保障政策的出台,有效的监管来实现。这样,才能让延长的生育假,发挥它真正的作用。

影响大家生育意愿的因素还有很多,它和社会的相关政策、公共服务、职业发展等方面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比如,居住面积与生育行为呈强相关性,简单地说,房子越大,生育意愿越强。这很好理解,孩子需要住的地方,祖辈帮忙看孩子,也需要居住,可以说,这是一个刚性条件。

所以,延长生育假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顺应群众期待,用相关的经济、公共服务政策,去切实解决家庭生育养育子女的后顾之忧,提高群众生育积极性。(记者 吴戈)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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