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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规 亚太天能收到警示函
2021-09-10 13:34:47   来源:深圳商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新三板公司亚太天能公告拟筹备赴北交所上市而收到警示函,原因是公司财务指标不满足申请进入精选层或在北交所上市的条件。

9月7日,新三板公司亚太天能公告称,经与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充分沟通,依据公司目前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筹备启动面向不特定合资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事项。

9月8日,全国股转公司向亚太天能及时任董事长和董秘发警示函,原因是亚太天能未在公告中完整、充分披露最近两年财务指标不满足申请进入精选层或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相关情况。

根据已披露的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亚太天能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为-100.02万元、-2428.77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81%、-21.59%。

全国股转公司指出,亚太天能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全国股转公司对亚太天能、王长海、刘韦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记者 钟国斌)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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