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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以来涉房信贷业务违规相关罚单已达37张 罚款金额最高达460万
2021-07-16 15:55:34   来源:金融投资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因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近日,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墩后分理处收到连云港银保监分局罚单。此前,上海银保监局发布17张罚单,其中7张罚单违规原因包括涉房信贷业务违规,罚单金额均超百万。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据不完全统计,6月以来,涉房信贷业务违规相关罚单已达37张。分析人士认为,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环境下,房地产信贷政策或将持续收紧。

罚款金额最高达460万

7月14日,连云港银保监分局发布的罚单显示,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墩后分理处存在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违规行为,被罚35万元。

7月12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17张罚单,其中7张罚单剑指涉房信贷业务违规,且罚金均超百万,最高达460万元。

具体来看,涉及违规包括部分固定资产贷款变相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同业投资房地产企业合规审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部分个人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对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偿债能力审查不审慎、部分个人贷款贷后管理、贷前调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

事实上,今年以来,涉房信贷业务违规,已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踩雷”的主要原因之一。据不完全统计,6月以来,相关罚单已达37张。

除上述机构外,因涉房信贷业务违规受到处罚的银行机构还包括广西上思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绕道进入房地产”、包头市昆都仑蒙银村镇银行“超授权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白银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齐鲁银行“贷款用途监控不到位,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江西银行南昌高新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固安农村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不合规”、湖北公安农村商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苏州银行宿迁分行“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被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齐商银行“银信类业务资金流入房地产行业”、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等。

楼市信贷或持续收紧

在涉房信贷违规中,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较为集中。如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超权限审批个人消费贷款,且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炒股、购房”;某股份制银行“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房市、股市或购买理财产品”;某国有银行“未严格落实住房按揭贷款差别化信贷政策;消费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等。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强化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按揭贷款监管要求,加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遏制“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同时,多省市积极开展个人住房信贷管理自查,并采取一系列的惩戒措施。

以天津为例,6月,天津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向社会发布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风险提示和举报投诉热线。其中,提示居民经营用途贷款等信贷资金不得违规用于购房、结清房贷、偿还其他渠道垫付的房款。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资源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如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借款人可能面临提前还款、核减授信额度和上报征信记录等风险。”

同月,在《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37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中,重庆银保监局明确制定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排查方案,要求银行机构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套取经营用途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合作。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的咨询和服务,不得引诱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资金。

分析人士认为,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环境下,房地产信贷政策或将持续收紧。(记者 吉雪娇)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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