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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收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 律师:已经属于顶格处罚
2021-06-09 14:09:31   来源:每日商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6月8日晚,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仪电气,股票简称:ST华仪,代码:600290)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浙江监管局依据2005年《证券法》对华仪电气给予60万元罚款,已经属于顶格处罚,根据正式处罚决定,ST华仪投资者索赔将全面启动。

浙江监管局查明,华仪电气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情况;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华仪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万-60万元不等的罚款。此外,浙江监管局决定对陈道荣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对陈孟列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在我们开展投资者索赔登记后,全国各地有数十位投资者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投资者损失几万、几十万元不等,目前正在审核资料、办理委托手续,后续投资者将分批向杭州中院起诉索赔。”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5日期间买入华仪电气股票,并在2019年11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记者 张采)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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