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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城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转学通知
2023-08-23 10:32:49   来源:丽水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资料图)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莲都城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转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时间

2023年8月23日8:30—28日17:00。

二、申请对象

在莲都区外学校申请转入莲都城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

三、办理方法

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办理: 1.“莲都城区户籍学生”转学统一在“浙里办APP”手机端线上办理。 操作步骤:家长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定位“丽水市莲都区”——搜索“入学报名”——点击“丽水入学(入园)报名”——入学区域点击“莲都区”——点击“中小学转学报名”入口——根据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房产证明原件清晰照片(没有房产证的选择无房产,上传户口本即可)。 2.其他政策生和随迁子女提供相关材料到莲都区教育局教育科线下办理。

四、有关规定

1.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和原就读学校,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办理转学手续,初中学生转学不能给予享受中考分配生资格。 2.城区公办学校间不办理转学,公办学校不得转入民办学校。 3.转入城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办理与咨询

1.申请转入城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家长,线上办理的在规定办理转学时间内登录“浙里办APP(手机端)”,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房产证明原件清晰照片;线下办理的在8月23—28日工作日时间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 2.家长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信息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8月31日前由相关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前往学校报到、注册。 3.到学校报到时,小学提供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初中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2132905 2133481【备注】(1)申请转入乡镇中小学的学生,到相关学校申请报名。(2)为控制民办学校招生比例,民办学校学生原则上准予转出不予转入。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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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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