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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区为冲动消费推出“7天冷静期” 未消费可予以全额退款
2021-03-19 08:36:04   来源:快科技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冲动消费或冲动购买是一种购买产品或服务的非计划决定,临时发生于购买行为之前。

有这种行为倾向的人被称为冲动购买者,研究发现情绪和感觉是冲动购买的决定性原因。

3月18日消息,针对冲动消费,部分城市推出了“后悔药”。

据媒体报道,北京、上海和深圳针对冲动消费推出了“7天冷静期”。

据悉,北京市近日对新修订的《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公开征求意见,按照新合同,消费者和商家签署合同后有7天的冷静期:7天之内只要消费者未开卡使用健身服务,就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商家要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无独有偶,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推行了7天冷静期可退款的会员服务合同。截至3月15日,共有372名消费者享受了7天冷静期退款。

此外,今年1月份,深圳市消委会联合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公布了《深圳市早期教育行业自律公约》,其中明确提到,早教机构要设定购买课程的七天冷静期,七天内消费者尚未消费,可予以全额退款。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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