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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推进农村宅基地规范化审批管理
2022-12-05 13:26: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今年来,泉州市推动宅基地审批管理进一步系统化和规范化,全市133个涉农乡镇全部建立农村宅基地“一站式”规范审批窗口,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审批制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夯实宅基地规范审批组织基础

据介绍,泉州市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要求,将农村宅基地管理纳入乡村治理评估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之中。目前,泉州市10个涉农县(市、区)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机构,133个涉农乡(镇)全部制定了协调领导机制,宅基地管理机构全部建立,高效有序开展宅基地审批工作。

此外,各项宅基地审批监管制度也日趋完善。泉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等涉及宅基地审批监管系列文件7个,县级同步制定宅基地审批管理规范性文件24个,明确了农业农村部门收件审批、自然资源部门规划许可、住建部门建房管控等职责,进一步理顺了行业管理体系,农民申请用地建房合理诉求得到保障。

记者了解到,机构改革后,泉州市10个涉及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的县级行政区划中,农口具体负责的工作机构已全部建立,133个涉农乡(镇)同步设立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机构,配备专事人员525人,宅基地申请审批“一站式”服务在乡(镇)层面实现全覆盖。2022年至11月底,全市共审批新(翻)建农村宅基地11118宗,审批新(翻)建通过率99.36%。村民建房合理诉求得到有效回应。

夯实宅基地规范审批管理基础

近年来,泉州市坚持试点探索,着力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自机构改革以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在试点探索宅基地审批管理基础上,总结出“健全完善1个领导协调机制、建立1个便民服务窗口、建立健全11个宅基地管理制度、完善村民建房管理3项协议、建立1套完整台账、出台1个批后监察机制”的乡(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并在全市推广。同时,下达《泉州市农村宅基地规范审批指引》,力求实现农民宅基地建房申请不断档、审批监管不断层。

另一方面,泉州市坚持为民便民,着力优化宅基地审批管理流程。晋江市、南安市完善村民建房申请“最多跑一趟”机制,由村“两委”专人代理村民“跑腿”,减少村民负担。目前,133个涉农乡(镇)全部出台了联审联办机制,实现群众办理审批手续“最多跑一趟”。

除此之外,泉州市从市级到县区的农业农村系统持续坚持自我整改,着力推动宅基地审批提效增效。市级从健全审批管理队伍、开展全方位调研等六方面入手,推动县级“一户一宅”认定标准建立。如,晋江市、永春县、德化县、石狮市、南安市等县(市)按照“以成员认定、以户取得”原则,细化以户为单位分配取得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条件和实施办法。安溪县开展宅基地专项审批“点题整治”,杜绝审批过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整治内容,提速推进宅基地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全力实现宅基地审批闭环管理

记者从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健全农村建房“四到场”制度全流程服务机制,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农村宅基地规范化审批管理工作核查制度(试行)》,以乡镇审批落实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宅基地规范审批、村民住宅建设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监管、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建房等为主要内容,建立市对县、县对乡(镇)的核查机制。

据泉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相关负责人介绍,泉州市各县市区积极落实乡镇农村建房“四到场”制度全要素工作机制。如永春县开发农村宅基地监管平台,设置“四到场”情况管理等功能,具备完整的农房建设管理记录,实现农村村民建房审批信息、批后监管、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跟踪服务;惠安县洛阳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四到场”监管业务,对审批宅基地的放样、建设、验收进行全程监管。

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积极落实村级巡查报告全日程工作机制。发挥包片干部、驻村干部、村级主干、村级土地协管员等“神经末梢”作用,南安市建立“智慧平台”,实施村民建房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依规依责开展村民个人建房批后监管管理跟踪服务。健全“日巡查”“日报告”工作制度,并贯穿于建房始终,做到村级巡查有数据、有影像、有报告,乡镇有反馈、有整改、有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教育、早拆除,杜绝“长高长胖”等违法建房现象。(陈明煜)

(责任编辑:朱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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