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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大牌化妆品重新灌装卖3100万,一团伙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2-04-26 17:33:27   来源:澎湃新闻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数千元的高档化妆品以极低的价格就能买到?4月25日,江苏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公布了一起化妆品“真瓶装假货”售卖案件,一犯罪团伙非法所得金额达3100万元。

澎湃新闻26日从广陵法院获悉,2016年至2020年7月初,韩某、池某、李某等人在未经“海蓝之谜”“希思黎”“SKⅡ”“莱珀妮”“雅诗兰黛”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购买注册商标的化妆品空瓶和包装、正品化妆品,以及制造化妆品的原材料等,采用将正品化妆品进行稀释后灌装到空瓶中的方式,在网上购物平台对外低价销售。该团伙还以货品来源于不同销售地,所以呈现的版本不同为幌子,骗取消费者信任。

其中,韩某主要负责购买用于制假的原料、空瓶及销售等事宜,池某则主要负责灌装、打包、发货、财务等工作,李某主要负责灌装、打包等工作。三人先后在北京某小区共同制造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化妆品,并通过网店对外销售至扬州市邗江区等地。经查明,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该团伙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3100万余元。

该案中高档化妆品空瓶大部分来自陈某。经查,2017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间,陈某知韩某等人实施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仍向韩某出售前述注册商标的化妆品空瓶,销售得款101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池某、李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陈某明知他人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仍为其提供用于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帮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去年中,广陵法院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韩某、池某、李某、陈某等人四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依法没收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829.5万元,向各被告人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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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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