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9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省、市专家综合评估研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永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月7日起,对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将原永康市增杰衡器厂调整为永康市石柱镇下里溪工业功能分区。
中风险地区实行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最大限度严防疫情风险传播。
特此通告。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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