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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隐珠税务所 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2021-12-13 11:08:32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青黄隐税公〔2021〕15号

纳税人:薛博文(纳税人税号:37028471805629X)

你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税款,我所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你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因无法直接、留置、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青黄隐税通〔2021〕313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隐珠税务所

2021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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