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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适时出台《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
2021-11-24 21:08:52   来源:中新经纬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中新经纬11月24日电 商务部24日召开《“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任鸿斌表示,将适时出台《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

有记者提问,请问RCEP的签署对中国外贸发展有什么作用?

任鸿斌介绍,经各成员方共同努力,RCEP协定已达到生效门槛,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RCEP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的1/3,协定涵盖关税减免、贸易便利化、服务投资开放、商务人员往来、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等广泛领域,是迄今为止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的如期生效将是东亚经济一体化新的重大进展,将有力拉动地区贸易投资增长,对促进地区经济复苏产生积极影响。

任鸿斌指出,一是将有利于促进本地区贸易增长。RCEP协定生效实施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将逐步实现零关税。中日之间首次建立自贸协定关系。RCEP将为本地区带来新的贸易增量,根据有关研究机构的预测,到2035年,出口和进口累计增量将分别达到8571亿美元和9837亿美元。

二是将有利于本地区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协定纳入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降低了成员国产品获得享惠资格的门槛,将鼓励生产商更多使用区域内原产材料,有助于区域内形成更加紧密的产业链和供应链。RCEP还就海关程序、贸易便利化、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达成了一系列高标准条款,将显著降低区域内贸易成本,进一步提升地区总体产业竞争力。

任鸿斌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与各成员国共同努力,做好协定生效准备工作,共同高水平实施好协定。

二是继续推动尚未完成核准的成员国加快国内程序,尽快完成核准,使协定在更多成员国间实施。

三是商务部将会同国内有关部门适时出台《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为国内各地方、各行业利用好协定机遇,实现更好发展做好指导和服务。(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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