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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加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监管:企业应留存相关交易单证5年备查
2021-11-11 19:38:00   来源:北京商报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11月11日,央行官网发布《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银行应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务院令第642号)及《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优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3]188号)等相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数据报送。对于收支申报和RCPMIS数据报送在服务贸易项下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应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新型离岸”。

银行应留存相关交易单证、客户尽职调查、事后监测管理等资料5年备查。企业应留存相关交易单证5年备查。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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