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记者获悉,为积极推进省直机关事务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过紧日子”精神,近日,省事管局运用信息技术建立省直公务出行租赁平台,并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租车管理,切实满足省直单位工作需要。
《办法》对租赁社会车辆的使用范围、价格和排量标准,以及租车费用、程序等做出规范和要求,指出各单位保留公务用车不能满足公务出行的前提下,可租赁社会车辆。鼓励各单位租赁使用新能源车辆。
同时,《办法》明确各单位要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车辆租赁费用支出,严格执行租赁车辆审批报销制度。租赁车辆纳入内部审计、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办法》的出台为省直单位租赁社会车辆提供政策依据,避免出现违规租车问题。
据了解,省直公务出行租赁平台目前已纳入60家服务商和888台社会车辆,正在进行试运行。省直单位可根据需求,在平台自主选择使用,实现省直单位和汽车租赁服务商间的信息互通。省事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事管局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切实解决公务出行难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记者石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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