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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合肥发出《条例》施行后全省首张营业执照
2022-03-03 08:33:42   来源:江淮晨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当天上午合肥发出《条例》施行后全省首张营业执照。

当日上午10时,安徽寅辰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张云在合肥市包河区政务大厅领取了营业执照。据悉,这是《条例》施行后,我省颁发的首张营业执照。

据了解,随着《条例》正式实施,营业期限改为备案事项,营业执照将不再显示“营业期限”一栏。《条例》是我国制定出台的首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主要解决现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立法比较分散、制度规则不统一、内容相对滞后等问题,并对“注销难”“冒名登记”等新情况、新问题予以回应,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业就业提供法治保障。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一业一证一码”改革、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列改革等,不断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全面提高一线人员登记和监管服务能力,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分级分批培训;做好指导和帮办服务,由省级层面集中统一编写线上线下的办事指南,在各级登记服务窗口配备业务能力过硬的工作人员,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记者 王伟)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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