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职业接触中,一些民营企业家在谈到家族式企业的时候,都会显得底气不足。其实,家族式企业并没有错,世界500强里面大多数企业就是家族式企业,但很少是家族式管理,都是请职业经理人,家族只是作为背后的投资者。
为什么民营企业频频出事?不能将其看作是一个个独立的个案,如果将他们联系起来看,我们会发现他们都有着相同的根源,即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不到位和企业风险管理薄弱。
所以,家庭式企业的问题,关键是如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这是根本点,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会延伸出许多问题,包括决策、管理、运营等,这个问题解决了,其它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的制度安排问题,我们强调企业的法治,即依靠制度来管理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涉及公司成败的两个基本问题。
一是如何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股权分散,股东有可能失去控制权,企业被内部人(即管理者)所控制。这时控制了企业的内部人有可能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侵犯了股东的利益。这种情况引起投资者不愿投资或股东“用脚表决”的后果,会有损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要从制度上保证所有者(股东)的控制与利益。
二是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这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集团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而在中国的很多民营企业中,包括一些上市公司,虽然机构设置健全,但作用却普遍缺失,这使得公司治理结构成了一个好看的空架子。董事长作为法人代表,地位高于董事,习惯于首长制和第一把手决策,甚至有“董事长=CEO”的说法。民营企业频频出事,寿命大多只有几年,说明公司有制度性缺陷,也显示出中国企业的“人治”危机。
在上市公司中,作为社会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大部分的独立董事,成为了公司应付投资者的一个摆设,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能够站出来独立说话,发表不同意见的,只是极少数。
因此,民营企业的更深层次危机,正是人治危机的体现。企业家个人作为产权拥有者,拥有决定一切和否则一切的权利,积累了无上的权威。在有了相当权威之后,公司的制度开始失去作用,成为摆设。因此,加强公司治理的制度建设,将是民营企业在企业管理方面一个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