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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主要指的是哪些?微信如果是单一证据如何确认证明劳动关系的效力呢?
2023-06-20 08:46:48   来源:法律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微信记录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在司法实践中,微信记录作为网上聊天记录的一种,也属于存储在网上的文字类电子证据,可以作为证据。

但是,微信记录的证明力有限。作为证据,微信记录同样需要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因微信不是实名制,使用微信证据,需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

此外,作为电子证据,微信如果是单一证据,如欲确认其效力,一是需要公证处的公证,二是需要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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