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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诈骗罪的立案可以撤销吗?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认为是犯罪吗?
2023-06-16 11:13:57   来源:法评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个人诈骗罪的立案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撤销。

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情况,嫌疑人可向办案单位提出,也可以由辩护律师向办案单位提出,如果不符合这些规定,应该与辩护律师沟通,制定适当策略,争取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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