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0005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75.29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2%,其中质押4104.4533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6.36%,占公司总股本的6.74%,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907.83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其中质押4284.30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7.3%,占公司总股本的7.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283.13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8%,合计质押8388.7583万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81.58%,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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