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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股份: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
2021-09-25 01:31:32   来源:智通财经 · 2021-09-24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源:智通财经

智通财经APP讯,蓝盾股份(300297.SZ)发布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柯宗庆于近日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0万元至3,000.00万元。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05,000.00万元至110,000.00万元,修正原因主要是对商誉和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账款新增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4月30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净利润为亏损109,254.54万元。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

经查,柯宗庆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有的5,578,797股公司股份被强制平仓,减持金额合计2,952万元,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柯宗庆对前述被动平仓事项未履行预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四条和第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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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蓝盾股份300297.SZ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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