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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违规放贷1200万 此次事件并非个例
2020-07-28 08:44:10   来源:财富动力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近日,程女士在微博爆料自己曾被冒名贷款1200万,将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再次推到风口浪尖。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月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就因违规放贷755亿被罚款4.62亿元,2019年10月浦发总行也因此被罚款130万元。

浦发客户程女士突然被贷1200万

程女士自称是淄川一位普通的家庭妇女,老公在汶川大地震中遇难,12年过去了,自己含辛茹苦的抚养两个孩子,无论多么困难也不敢取银行贷款,但最近在银行办事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意外发现,自己分别于2011年及2012年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贷款600万元,合计1200万元,虽然征信报告显示这两笔贷款已还清,但1200万是自己这辈子做梦也不敢想的数字。

程女士随即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拿到了贷款合同的复印件,赫然发现这两笔贷款合同中涉及到本人的签字及手印均不是本人笔迹及指纹,系他人模仿程女士签字。她表示自己曾经多次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诉,也向浦发银行客服投诉电话95528投诉了多次,但是银行开始三缄其口。

程女士在微博上表示,要求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提供1200万贷款的鉴证签字及审批单据,并表示自己有权知道谁冒名办理的贷款,又是谁假冒的签字,更应该知道在严格的监管审批制度下如何违规发放如此巨额贷款,这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违法乱纪行为?并要求银行配合查清事实真相,查处两笔贷款经办人及审批环节的违规行为

据银保监会网站披露,2018年1月,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四川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2018年1月19日晚间,浦发银行则发布公告称,对上述案件“深表歉意”,上述罚金已全额计入2017年度公司损益。

客户“被贷款”

银行该负什么责任?

“被贷款”事件频现,在此过程中银行该负什么责任?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也就是说,对借款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是银行发放贷款时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银行完全有责任、有义务避免“被贷款”事件发生。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怀涛表示,此类行为涉嫌贷款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骗取贷款罪等犯罪,除诉讼维权外,冒名贷款受害人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线索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调查实际用款人有无提供虚假借款材料、银行涉事人员有无违规制作贷款资料骗取审批、违规放贷等违法行为。

一旦出现因银行“乌龙”造成的“被贷款”事件,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宇锋表示,银行可能要承担更正及因此可能发生的侵权责任,同时需要考虑银行是否存在违法使用个人信息的问题,比如未经当事人同意就可以查看到其身份证号码。受害人可以要求更正、删除、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如果已经实际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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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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