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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5项人才专项配套实施细则 项目最高补贴2500万元
2021-09-27 07:57:07   来源:辽沈晚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为落实沈阳“人才新政3.0版”,沈阳市科技局近日出台5项人才专项配套实施细则。

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等予以资金支持。

沈阳市科技局近日出台5项人才专项配套实施细则,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等予以资金支持。

其中,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沈阳市产业需求“卡脖子”技术等,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给予补助,同一项目最高补贴2500万元。上述信息是记者日前从沈阳市科技局了解到的。

《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实施细则》的支持对象为驻沈高校、科研院所在沈阳市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完成人(团队)、技术转移机构依托单位、技术经纪人。科技成果在沈阳市转移转化的,按照每年每项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补贴,每人(团队)每年每项最高补贴50万元。对促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合同的技术转移机构,每个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根据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效果,择优给予机构最高30万元奖励。对于上一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技术经纪人,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沈阳市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支持沈阳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聚焦经济转型升级“三篇大文章”的20个重点产业链方向上的企业,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沈阳市产业需求“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未来技术攻关的,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给予补助。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20%给予支持;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0%给予支持;技术合同成交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40%给予支持。同一项目最高补贴2500万元。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重点支持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能、课题研究方向符合沈阳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趋势,科研成果具有良好应用和转化前景的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支持方式为一次性无偿资助10万元。(记者 胡月梅)

关键词: 沈阳 项目 最高 补贴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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