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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编制民营企业支持政策手册 加快民营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资本化
2021-08-24 09:12:27   来源:潇湘晨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六个一”工作方案,即《关于开展“三湘民营企业百强榜”评选活动方案》《关于“新湖南贡献奖”评选表彰实施方案》《关于设立湖南省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关于〈湖南省民营企业支持政策手册〉编制工作方案》《关于做实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方案》《关于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与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支持民营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工作方案》(即“一榜一奖一中心一册一办一平台”,统称为“六个一”工作方案)。

民企100强榜单升级为“三湘民营企业百强榜”

《关于开展“三湘民营企业百强榜”评选活动方案》强调,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将湖南民营企业100强榜单升级为“三湘民营企业百强榜”,以进一步提升活动层次,扩大活动影响,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充分展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成就,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企业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参评:一是要在湖南省境内登记注册1年(含)以上、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5亿元(含)以上的民营企业、民营经济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参与评选)。下设多个子公司的集团企业(母公司),若集团企业(母公司)已申报,其下属子公司不再参与评选;集团企业(母公司)未申报,其下属子公司可参评。纳入各级国资委监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暂不参与评选。二是需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参评企业在信用中国(湖南)网站上未存在失信记录。在生产经营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存在重大涉稳风险隐患的,发生质量、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存在上市违规操作的,存在涉众型金融风险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取消评选资格。

开展“新湖南贡献奖”评选表彰

《关于“新湖南贡献奖”评选表彰实施方案》提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新湖南贡献奖”评选表彰,对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进行先进评选,评选先进集体80个、先进个人100名。

民营企业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参评:一是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在强产业、兴产业链、构建产业生态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拥有知名品牌、特色产品,保持较高市场占有率,近3年保持较好盈利水平。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不拖欠工资,党、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健全并发挥较好作用,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同等条件下,近3年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属于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重点产业和22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集群的标志性领军企业优先推荐。

中小企业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参评:一是得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在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中作出重要贡献。二是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特色产品,具有较强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力,近3年保持较好盈利水平。三是得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不拖欠工资,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同等条件下,属于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重点产业和22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集群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先推荐。

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作机制

《关于设立湖南省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工作方案》明确,设立湖南省民营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为民营企业提供相关公益服务,主要承担民营企业投诉维权的受理登记、呈报、转办和处理结果反馈等工作。

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将建立以下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办理机制。民营企业咨询类、求助类问题,由省民营企业服务中心直接提供服务;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交办、督办;省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参与有关调查、协调及回访评议工作。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省民营企业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与政府相关部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合作和日常联系制度,建立涉企政策信息互通、分析研判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服务、信访协调、投诉督办等制度。三是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作机制。省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在省工商联的领导下,发挥职能优势,引导市县工商联、商协会、人民调解中心依法开展纠纷调解、商事仲裁、诉调对接等工作,加强与专业法律机构合作,健全与省工商联“法律顾问团”协作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编制民营企业支持政策手册

《关于〈湖南省民营企业支持政策手册〉编制工作方案》提出,民营企业支持政策范围是2018年以来,国家和我省制定出台的、仍在有效期限内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汇总编制政策手册。

此手册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工商联参与。其中,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梳理编制政策手册并动态调整,督促有关部门完善政策并落实到位;省政务局负责制作和对外发布政策手册,并将相关政策纳入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和通报;省工商联负责组织民营企业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单位负责梳理提供和解读本领域相关支持政策。上述工作均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加快制定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

《关于做实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方案》明确,制定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视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建立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加强联席会议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指导。

省优化办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设立专门处室,配强配优工作人员,承担省优化办日常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投资审批、项目服务、信用体系建设、价费改革、要素保障等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市县优化办的协调联动,强化优化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手段,更好发挥省优化办的协调监督职能,提升优化工作的质效。

此方案强调,要设立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在12345热线设置优化营商环境专席,集中接听企业相关诉求,实行台账制、交办制、销号制管理,并实时与省优化办共享。省优化办负责协调处理跨部门、跨地域疑难问题或涉及面广、企业反映强烈的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并协同有关部门对投诉举报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加快制定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加快民营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资本化

《关于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与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支持民营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工作方案》强调,要在现有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主要服务民营企业的基础上,建立民营企业政策专区,引导民营企业进入企业库,加强数据共享,构建“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科创专板挂牌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集成政策、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资源,根据不同梯度的民营企业需求,提供专业化、规模化、体系化的科技创新服务,加快民营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资本化。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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