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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2021-06-04 08:36:18   来源:辽沈晚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6月1日,辽宁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印发。

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惠及全省800余万退休人员。7月1日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6月1日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对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惠及全省800余万退休人员。确保在2021年7月1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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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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